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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南审改办〔2019〕42号
2019-09-27 15:04 来源: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市审改办牵头有关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规范。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核实,市审改办汇总形成了市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106项),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南平市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06项)

  

        

             

  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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