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实施南平市二三级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的请示》(南水〔2019〕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平市建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南平市富屯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南平市南浦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南平市松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及河湖管理范围线,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水利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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