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汇总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南平”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若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中国南平”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南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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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抓实“五促一保一防一控”重点工作,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为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共公开政府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59件,行政许可42.1万件,行政处罚13.56万件,行政强制5.2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8116.86万元。《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出刊5期,全年投放1.3万余份。一是围绕中心大局,公开更有高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全流程信息,集中展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新增“十四五”规划、“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栏目。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更有力度。加大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中国南平”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三是注重政策回应,公开更有温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政策子栏目,包含规章、法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等四个类别。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通俗易懂的图文方式直观讲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等,让群众、企业少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注重说理与释疑,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深入细致地与申请人充分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确保办理结果简明清晰、严谨准确,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同时,对各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指导,明确答复规范,健全协调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质量和效能。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75件,所有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8件(市自然资源局5件、邵武市2件、顺昌县1件),行政诉讼2件(武夷山市1件、浦城县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环节,制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政策解读文件发布流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等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对现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与集中展示,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制度,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同时,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比对和事后监测相结合,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要求,建阳、邵武等县(市、区)在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及部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集成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事项咨询、政府公报阅览等多项体验,并在专区设立政务服务事项二维码,办事群众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信息。在“中国南平”网站首页设置新媒体矩阵,并链接闽政通App、掌上南平App、官方政务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移动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机制,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工作,督办整改政府网站问题86个,政务新媒体问题116个,对全市政府网站标识码、备案信息等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和通报,持续提高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透明度和服务资源整合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59 | 135 | 13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11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5606 | ||
行政强制 | 5237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116.8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2 | 5 | 0 | 2 | 3 | 3 | 27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9 | 2 | 0 | 2 | 2 | 2 | 127 | ||
(二)部分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9 | 0 | 0 | 0 | 0 | 0 | 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6 | 2 | 0 | 0 | 0 | 1 | 8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1 | 0 | 0 | 1 | 0 | 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8 | 0 | 0 | 0 | 0 | 0 | 8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263 | 5 | 0 | 2 | 3 | 3 | 27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4 | 1 | 0 | 8 | 1 | 0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企业、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个别单位还存在“不懂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二是公开信息的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人员更换频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
2022年,南平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三大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的培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着力增强解读回应工作实效,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生动化的解读回应,努力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回应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着力提升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持续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努力建设亲民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调、透明高效的网上政府,努力谱写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新篇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其他情况无。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