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汇总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全文在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若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南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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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公开精准度和政府透明度,为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全市公开规范性文件27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420件。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9万余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2条,开展意见征集调查195期,收到留言31.3万条,网站总访问量2793万次。《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出刊6期,全年投放1.2万余份。一是深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出的决策、出台的政策,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专门进行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市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文字解读222份,政策解读图解率达100%,发布视频解读37期、动画解读16期、H5解读15期、媒体解读47期,开展领导访谈38期,解读了相关规划、政策。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项目、财政信息、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各类政策文件、监管信息、惠民举措、办理结果等政府信息的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增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8个栏目,集中公开涉及民生、企业等权威信息。开设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公开惠民惠农相关政策文件及通知公告,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三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开设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立相应工作配套制度、标准标识,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大解读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523件,所有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一是加强沟通协商。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加强与申请人的事前沟通、司法机关和协办单位的事中协商、公开前审查,注重说理与释疑,确保精准了解相关诉求,办理结果简明清晰、严谨准确。二是完善工作程序。畅通当面提交、邮寄提交、在线提交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细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到即收即办、限期答复。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实务指导,及时解答个案,主动参与个别疑难申请会诊办理,明确答复规范,健全协调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质量和效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机制。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对跨部门信息事先充分沟通,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严格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开内容、录入人员、审核环节全部登记在册,做到发布流程追溯可查。二是加强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环节,制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政策解读文件发布流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符合规定。三是集中规范。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政规范性文件,核对政府网站上已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专栏,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专栏形式集中统一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县(市、区)也均按要求开设专栏,实现一网通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集约管理。持续升级政府门户网站,优化页面设计,强化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统一、规范设置,法定公开内容以权威、有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网站曝光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收集的问题均及时处理和反馈。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在“中国南平”网站首页设置新媒体矩阵,并链接闽政通App、掌上南平App、官方政务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和263项便民服务事项通过“掌上南平”App掌上办,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移动政务信息服务。三是规范政务热线管理。持续做好12345热线归并工作,目前共归并32条政务服务热线,其中12396、12365、12393等24条热线由12345平台统一接听,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人工服务。2022年受理诉求31.3万件,办结率99.95%,群众满意率99.91%。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涵盖市级部门、县(市、区)及重点乡镇(街道)业务工作人员。2022年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视频调度会2次,市县两级共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0多场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机制,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制定出台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72 | 126 | 155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523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1110 | ||
行政强制 | 2610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531.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1 | 14 | 2 | 5 | 0 | 31 | 5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7 | 10 | 2 | 1 | 0 | 23 | 243 | ||
(二)部分公开 | 61 | 1 | 0 | 0 | 0 | 2 | 64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8 | 0 | 0 | 0 | 0 | 1 | 9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0 | 3 | 0 | 4 | 0 | 3 | 17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6 | 0 | 0 | 0 | 0 | 2 | 8 | |||
(七)总计 | 470 | 14 | 2 | 5 | 0 | 31 | 5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1 | 2 | 6 | 3 | 2 | 4 | 15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企业、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创新力度仍需加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创新不足、亮点工作少,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基础仍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快、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升。教育、供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
2023年,南平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全年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深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效。二是提升政策解读力度及质量,严把政策解读内容关,创新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解、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方式,增强解读材料可读性和针对性。三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组织牵头单位开展对口业务指导,持续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提升便民服务功能。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指导,完善基层政务公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标准标识,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