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2.破解重点难点,组织专题研究。根据我委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需要,制定了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着重组织专题研究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信用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权力事项清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梳理及政府数字化转型等工作。
3.提升干部学习,做到常抓不懈。组织干部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依法治理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做到常抓不懈,更好地提升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制度体系,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法治水平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推进向基层放权赋能,2021年以来先后向县级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9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推动涉及我市的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171项落地实施。市级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至39项,为2018年的1/4。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社会投资房建项目和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从50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
2.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市、县两级共认领监管事项38729项,梳理行政检查实施清单11201条,累计归集监管行为29.5万条。深化“信用南平”建设,归集“双公示”信息30万余条,完成信用修复3003起。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确定第一批免罚清单47项,累计对595起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案件实施减轻处罚。
3.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围绕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在全省创新推出“一件事”改革,累计推出45 个“一件事”套餐,同时,我市起草编制的《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要求》省级地方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创新推广“e政务”,实现18个部门190个事项入驻,特别是在在全省率先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自助办理新模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已实现124个事项全国“跨省通办”、37个事项“省内通办”、151个事项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城市“跨省通办”。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的通知》(南政办函〔2022〕16号)和《南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打造“便利南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南营商〔2022〕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市场监管、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等12个改革方向,推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
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多措并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前期,促进项目落地。协同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审批部门共同优化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并梳理阶段一次性告知单,优化后各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为政府投资房建类43天、政府投资市政类43天、社会投资房建类38天、社会投资工业类23天、带方案出让土地社会投资房建类25天、装饰装修类9天、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类10天、社会投资工业“拿地即开工”类3天;梳理材料可“容缺受理”事项3项、材料可“告知承诺”事项27项,积极引导、审核通过24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组织召开投资项目多评合一评审会3场次,完成项目审批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事项35项、涉及项目18个;持续深化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改革措施,让企业和群众深刻感受到改革红利。
6.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持续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改革成果,通过事项颗粒度最细化、办事单元最小化、办事情形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实现对项目单位和群众的精准服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目前,我委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66项,均完成“五级十五同”目录绑定及信息配置,所有事项办事指南指标更新配置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渠道同步公开并动态管理维护;通过强化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动态管理事项信息,规范事项基本要素,在要素“引领标准”基础上做到“申请材料更简、办事环节更少、承诺时限更短、跑动次数更少”。
7.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审核审批。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等审核审批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规范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国家、省上公布的规范文件格式出具批复文件。其中,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在咨询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科学论证基础上,严格项目审批(核准)程序。今年以来,我委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95件,其中审批82件、核准12件、节能1件,所有办件均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规范特殊环节、补齐补正等流程操作,事项办结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批准结果,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我委行政许可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情况。
(三)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机关法治建设水平
1.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是涉及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干部人事任免、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执法决定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提交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
2.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号召各县(市、区)发改系统开展多次现场宣传活动,现场解读政策,面对面倾听群众的诉求,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或咨询,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用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通过“掌上南平”APP、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解读《条例》,收集、公布与《条例》相关的政策资讯、优惠措施等。创新开展“法律特派员三年行动”活动,印发《南平法院推行法律特派员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选派首批100名法官作为法律特派员派驻对接全市13家工业园区、42个商会协会,覆盖企业1200余家,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7件(独办8件,分办2件,主办4件,协办13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2件(独办4件、主办12件、分办4件、协办12件),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按时办复率达100%,目前代表委员已回复的满意率达到100%。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委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价格、交通能源等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方位公众参与,开设领导信箱、公众服务、调查征集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通过各种渠道的信访、咨询、监督、投诉。
二、薄弱环节
2022年,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有待深化。灵活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处理推动工作主动性有待增强。二是普法方式创新性有待提升。当下社会信息传播渠道越发广泛丰富,群众法律知识汲取的需求日益增加,普法宣传活动在深入基层方面有待加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责任,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进一步压实“第一责任人”和执法普法责任,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二是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及时找准群众在实际生活中对法律法规上的关注点、共鸣点,着力解决群众期盼的、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发力,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形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