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平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03-08 09:21 来源:南平市统计局 访问量:

2022年,南平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南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筑牢思想之基,增强法治意识

1.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

2.抓实重点工作安排。局党组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前谋划部署,积极研究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检查督办,确保从立法、普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年内先后8次在党组会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落实中央《监督意见》重点任务,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部署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双随机”抽查暨入退库专项检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等重点工作。将统计法治、统计执法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南平市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2022)》,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对账”。

3.抓牢法治意识教育强化。先后2次在全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辅导,其中在11月开展《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营造良好统计环境》专题讲座,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党支部以主题党日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交流。市统计局到10个县(市、区)对县市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等进行研判,查找问题,总结做法,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质水平,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推动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建设

1.及时调整案审小组成员。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印发《关于调整统计违法案件审议小组成员的通知》(南统〔2022〕14号),成立了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案审小组。

2.健全完善案审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南平市统计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南统办〔2022〕10号),明确了重大案件的定义、案审会审理的内容、案审会的程序等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

3.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印发《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发现和移送工作办法》(南统办〔2022〕18号),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4.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市统计局与市纪委监委通过多次沟通商议,已草拟《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将逐步建立统计部门与纪委监委的案件线索移送、共享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南平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党组会形式研究法治工作,统一谋划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融会贯通到统计全局工作中。

1.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依法统计工作,我局党组积极谋划,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扎实推进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创新发展,召开党组会对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南平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南平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目录》等,对今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并在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落细落实防惩主体责任。按照《福建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的通知》(南委办电〔2021〕50号)规定,认真落实上级统计机构关于防惩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分工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把防惩工作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落实防惩工作,确定统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持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四)结合重点问题,落实督察整改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并印发了《南平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2.持续深化学习。在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2022年,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共学习60次。

3.完善统计体系。对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严格执行《意见》、中央组织部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规范任免、调动审议程序。对县级统计机构加强统计法律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统计业务水平。2022年,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共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培训72次。

(五)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纠治。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1. 及时部署专项纠治工作。印发《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南统〔2022〕13号),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召开南平市统计督察整改暨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部署会。

2. 认真开展“四个必查”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2022年,暂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同时,认真开展第三方机构代填代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经摸排,全市暂未发现伪造入库资料、编造并代填代报统计数据等统计违法行为。

3. 严格开展“三个一批”自查工作。2022年,全市共对1019家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其中,工业306 家,建筑业132家,批零贸易业43家,住宿餐饮业45家,固投227家,房地产业53家,重点服务业23家,劳动工资190家,对发现的问题均要求各地统计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严格统计执法,做到有案必查

1.积极配合省上检查。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委托省统计局开展对顺昌县的统计执法检查,及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对建阳区、浦城县举报案件的统计执法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积极落实整改。共立案查处10家,罚没入库8.76万元。

2.严格开展“双随机”检查。2022年9月21—23日、27—29日,我局执法检查组分别对松溪、政和县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60家,发现统计违法企业并立案查处5家,罚没入库2.02万元2022年以来,南平市统计系统共抽查单位318家次,立案32起,结案32起,罚没入库15.715万元,移交纪委监委问责处置4人次,内部通报典型案件1件。

3.落实执法检查“回头看”。11月10—11日,对2021年“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的建阳、建瓯开展统计执法“回头看”工作,夯实统计监督结果。

(七)深化学习教育,加强法治建设

1.提升统计执法队伍能力。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暨政策法规骨干培训会培训统计政策法规、现场检查流程和专业业务核查等并对统计执法准备、调查、立案、处理、结案等执法检查各个环节提出要求。同时,对17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交叉互评,并对案卷进行逐个点评交流,进一步推提升了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选送人员参与省局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选送执法人员15人次参加省局执法检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以实战促能力提升。

3.持续开展法治宣传。一方面,抓住关键少数开展宣传。向南平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共计167本,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统计相关知识,提升统计履职尽责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利用,将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帮扶共建紧密结合,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等,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和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对标南平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划纲要,在法治理论学习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贯彻领会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推动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统计业务能力还需加强。随着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新经济模式不断涌现,统计制度和规范化要求也不断更新,统计知识培训虽然有开展,但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导致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对新形势下的统计办法和规范化要求掌握不深不透,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三)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全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平衡,表现在行政机关和社会大众的宣传还没有做到无缝衔接,宣传形式还较为单一,社会大众的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需提高。

三、2023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加强理论学习,贯彻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积极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时间的连续性和学习内容的连贯性,做到学习业务两不误,增强干部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的能力。对县(市、区)多做动员,支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局执法检查,学习先进执法经验。

(三)加强法治建设,发挥监督职能。认真筹备2023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依法对违法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持续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夯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对基层统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督促,进一步夯实全市统计法治础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统计影响。结合“八五”普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统计法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进党校。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统计法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持续更新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