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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报告
2023-03-23 09:22 来源:南平市财政局 访问量: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结合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弘扬法治财政进程。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南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财政建设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注重财政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强化财政管理监督。

    2、注重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财政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为全面依法治国、财政依法理财的法治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一是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普法内容放在局域网站,供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法》等法律,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党规。二是组织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2022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等课程,市、县、区财政组织人员通过视频收听收看,进一步提升普法的自觉性,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积极组织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和专业考试,全市已有325名财政干部换放新版执法证,强化财政执法,提升了财政干部的法治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四是将普法宣传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本级全年预算安排120万元,保障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治财政建设

    1、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实行零基预算、细化单位预算编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二是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三是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做好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和监控,将审查比例提升至100%。四是县级层面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7个县(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进入全国前110名,入围县(市)数量居全省首位。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市超过2000家预算单位上线,在全省率先100%使用会计核算模块,完成账务处理超30万笔。

    2、继续落实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开辟疫情防控资金绿色通道,重点支持疫情处置、防控能力提升、核酸检测以及疫苗接种。及时转下达或在财政网站公开贯彻执行省上疫情防控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落实财政直达资金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各专项资金,确保疫情防控政策落地到位,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与税务、人社等跨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扎实开展。财政部门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贴息、补贴等财政政策,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增强创新活力,提升盈利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稳定基础税源。

    4、梳理财政权责清单。按照市委编办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对财政权责事项进行对照梳理、审核确认。仍保留了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其他权责五大事项共计70项。

    5、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将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一步优化财政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公开办事指南,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财政服务提速增效。

    6、强化财政财务管理。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网络及面授等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法实施细则》、《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组织中高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操守的提升培训,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7、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配合局内科室落实好合法合规性审查。2022年市本级制定规范性文件3份,并按规定报市司法局备案;二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办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牵头工作,全年共计清理22份,其中建议废止2份,建议修改2份,建议保留18份;三是配合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工作;按照《南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政府采购办、监督科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8、实行法律顾问制度。重视和支持法律顾问工作开展,选聘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为本局常年法律顾问,,对行政投诉、重大财政事项采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措施,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9、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纠纷处理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决定的下达,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财政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

    三、强化法治财政建设的监督管理

    1、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要求,重新梳理财政内设科(办)按总则、岗位职责说明书、政策研究的业务风险防控,预算管理业务风险防控,专项业务风险防控等内容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设置互不相容岗位职责,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实现内控制度全覆盖。

    2、持续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反馈件办理。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2022年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决议、审查报告。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力度,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办结率100%。

    3、加强财政监管。一是严格财政执法。今年安排45人次,对15个单位开展了财政监督,下达处理决定书10份;安排5人次,对5个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1+X”专项督查,加强“三公”经费的源头管控。二是投资评审效能提升,完成工程项目预决(结)算评审71个,送审投资17.6亿元,净审减资金1.8亿元,平均审减率10.2%。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流程,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审核。依照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认真开展我局代拟或会同市直相关部门代拟,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清理代市政府或市政办代拟文件5份,其中保留文件3份,废止文件2份;清理本部门文件17份,其中保留文件15份,到期拟修改文件2份。

    5、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干净、担当。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牢记“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职责,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南平市财政局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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