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27 16:46 来源: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监督指导下,南平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法治南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助力企业绿色发展,依法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管、专门科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全面、规范、透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制定《南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大环保”格局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和美丽园区“四大美丽”建设;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持续深入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法治政府建设指示要求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2022年至今局党组累计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5次,学习法律法规17次,涉及法律法规16部。2022325局党组专题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落实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一)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配套制度。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依法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信息。行政执法文书与音像记录相结合,详实记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全过程和内部审批全流程。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法制机构全程参与全局重大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定《南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进一步理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审批流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析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加强上下和区域执法监督的协作互动交流,从体制机制上确保行政执法处罚工作规范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二)加强法制力量配置。规划法制科共有4名法制审核人员,其中1人通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参与市局及派出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出台《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履职实施细则(试行)》《南平市2022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评估细则(试行)》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人员管理、行政执法履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指南和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制度,加强对全市行政处罚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

(四)严格执行裁量基准。严格执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落实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不予、免予处罚和首违不罚情形的裁量规则和基准。认真落实案件集体审议、法制审核、同案同罚、案例指导等制度,保证行政处罚规范、合理、合法。

(五)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大练兵工作方案要求,每月报送大练兵信息简报和典型案例。同时,积极组织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大练兵和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共在南平环保微信公众号、《闽北日报》、南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播报环境执法工作报道90多篇。报送、公布在线监控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等类型典型案例25篇。

开展规划性文件清理我局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自查和清理我局制定或配合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无与民法典精神和所规定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规则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

)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22年至今,我局接到行政起诉的案件1件,法院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规定,我局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被行政复议案件19件,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5件,复议机构维持14件。

三、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谁执法谁普法任务。加强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网络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法治宣传。在不断巩固传统宣传手段和培训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等科技手段,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2022年至今,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刊登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信息近80篇。

(二)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我局制定《2022年南平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南环保信宣〔20221号),积极促进设施单位尽职尽责履行好开放义务和社会责任,通过向公众开放环保重点工程和环保设施设备,展示我市生态环境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推动公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22至今,南平市各设施开放单位共接待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环保工作者、学校师生、市民代表等累计访客总量近千人,累计开放次数34次(线上5次、线下29次),展示了我市生态环境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推动了公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并激发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202262日上午,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生态南平·福地邵武”2022年六五环境日南平市主场活动在邵武举办。现场进行浇灌小树苗、环境日主题艺术画创作、绿色健步行、文艺汇演等各类活动。活动的一大亮点就是发布了邵武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邵小环”IP邵小环借鉴了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小山小水的卡通形象,有机整合了青山、绿叶、白云、水波、福文化等设计元素,致力于打造一个邵武自己的生态环保宣传品牌。现场设置环保互动服务区、环保知识科普区、现场展览区、环保公益集市。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废旧物品(如纸壳、电池等)兑换盆栽绿植活动。

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两法衔接联动2022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10件,处罚金额1597.65万元。全市办理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83起,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8,限产停产4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5起,司法移送案件6起。

(二)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围绕区域二氧化硫浓度异常排查、流域断面水质下降排查、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行为、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重点投诉举报件、排污许可证监管、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鳗鱼养殖污染等重点问题,精准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抽调全市精干执法骨干组5个交叉检查组于66日至29日对各(县、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工业企业185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39

(三)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市“静夜守护”行动共出动20659人次,检查噪声单位(场所)19861(处),其中建筑噪声类3458家(处)、工业噪声类496家(处)、社会生活噪声类15907(处)(包括居民区540处)。劝导社会生活噪声类行为1769家(处)。责令整改592家(处),其中建筑噪声类223家(处)、工业噪声类35家(处)、社会生活噪声类334家(处)。立案查处60家(处),其中建筑噪声类15家(处)、社会生活噪声类42(处),工业噪声类3家(处),合计罚款金额217086元。约谈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82家(处)。查处违规鸣笛15件。建筑工地安装噪声自动监控设施83处。公园、广场共设置公告警示牌20块,新增治噪和警示设施179个。

(四)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全市移动执法平台专项执法记录数1361条,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执法记录数量为296条,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全年现场检查和电话督促排污单位2722家次,累计出动8466人次,已立案查处违反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案件9起。

(五)开展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专项执法行动。 2022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水电站1230座次,责令限期整改205座,其中立案查处8座,均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46.071万元。

五、突出服务执法,助力企业发展

(一)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2022年全市按比例抽查企业878家(重点排污单位182家、一般排污单位636家、特殊污染源52家,跨部门联合双抽查9家),出动执法人员1756人次;市本级按比例抽查企业67家(重点排污单位12家、一般排污单位46家,跨部门联合抽查9家),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比例20.61%。

)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根据《构建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截至12月底,共对建设期内报告书项目检查142家次,检查覆盖比例100%,对报告表项目检查704家次,检查覆盖比例96%,对登记表备案项目检查954家次,检查覆盖比例72.1%。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2年起,市局组织我支队、南平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等执法人员对全市化工园区、合成革产业园、化工企业、合成革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等企业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开展排查,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截至12月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隐患排查638条,排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274个,未发现有重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隐患数270个,整改完成率98.5%。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2022年开年以来,积极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修复,主动指导企业填报并帮扶企业修复信用评分,共修复16家36次。2022年进行2批次环境信用强制评价,对各县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做到“应评尽评”积极扩大企业信用评价范围,共评价1126家企业,并进行公示。

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一)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摸底和清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目前,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1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2项,均已全面实现十五个要素基础标准的统一,并完成了全新办事指南的发布,统一了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受理要件、办理环节、审查审批尺度。

(二)做优做强环保审批服务。将环评报告书审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类项目)审批承诺时限由8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审批(除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类项目外)审批承诺时限由8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4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审批承诺时限由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目前所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均位于全省前列。

(三)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加强区域-规划-项目联动,进一步简化园区项目环评管理,减少重复评价;全面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全市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共计24个;加强小微企业环评指导帮扶,简化项目环评管理及内容。

(四)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制定《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南平市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委员会。10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均已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案件26件,调解成功23件。

七、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一)增强执法力量。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执法人员56人,其中市级22人,县级34人(延平区12人、武夷山市8人、光泽县6人、政和县8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274人换发新式《福建省行政执法证》2022年已经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72人(目前待发证件)

(二)持续开展执法培训。202229—10日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业务视频培训,全市执法、法制工作人员共计210人参加培训。202231617日,组织开展2022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管理工作暨环境应急工作视频培训,各县(市、区)法规、大队相关人员共计48人参会,202242日,组织开展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部署暨水电站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动员培训视频会,全市执法人员共计47人参会。202262日组织开展地表水、污水采样培训,全市执法、法制工作人员共计195人参加培训。

(三)开展业务竞赛和考核。202251619日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参加采样上岗考核,共有135人通过考核,提高队伍综合素质。2022710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149参加2022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9.33%20229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技能竞赛。

七、行政监管体制机制创新

(一)创新审批窗口服务模式。设置跨省通办跨市通办专窗,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噪声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列入跨市通办事项,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补办列入跨省通办事项;建立完善窗口无否决权机制,设置窗口无否决权登记表,记录对于办件退件、补正、预审不通过等操作提供合法正当的理由;认真落实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邀请办事群众在办件后进行评价,重视采纳办事群众提供的意见、建议2022以来,生态环境窗口办件好评率100%

(二)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通过简易评估程序,有效破解了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少、鉴定程序复杂、时间长和花费大的问题,为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节省委托鉴定机构的采购时间,也替赔偿义务人节省开支。通过优化评估程序,有效推动损害赔偿案件磋商办结。2022年,全市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7件。同时加强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案件线索衔接,过行政磋商前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优先,环境公益诉讼补位的衔接顺序,完善行政与司法损害赔偿衔接。重点案件通报检察机关,采用先民事后刑事模式,督促涉案公司在刑事案件审结前,积极开展磋商,达成赔偿协议。福建南平邵武市道御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已作全国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推荐案件报送生态环境部。

我局将持续做好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南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坚持生态文明法治理念,以法治方式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法治政府护航绿色发展。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33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