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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南审改办〔2023〕3号
2023-06-08 17:59 来源: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经研究,决定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项。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下放、委托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依法办理移交手续和权责清单调整,并依职责继续做好指导与监管工作,组织承接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交接。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衔接工作原则上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承接到位的,过渡期间暂由市级部门办理,避免出现脱节。事项下放后,下放和承接部门都要及时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动态更新相关权责事项内容,确保系统内容与实际权责情况相符。相关事项承接到位后三个月内,下放单位要组织开展承接落实情况的总结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相关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承接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县(市、区)审改部门要定期对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到位。

 

附件:南平市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3项)

 

 

 

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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