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经研究,决定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项。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下放、委托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依法办理移交手续和权责清单调整,并依职责继续做好指导与监管工作,组织承接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交接。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衔接工作原则上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承接到位的,过渡期间暂由市级部门办理,避免出现脱节。事项下放后,下放和承接部门都要及时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动态更新相关权责事项内容,确保系统内容与实际权责情况相符。相关事项承接到位后三个月内,下放单位要组织开展承接落实情况的总结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相关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承接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各县(市、区)审改部门要定期对“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到位。
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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