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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2023-12-29 10:22 来源: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截至12月28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南平市9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FJ202312180044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207001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现场没有看到任何整改行为,荣晟公司噪声扰民问题仍然存在。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1.2023年12月12日,松溪生态环境局在荣晟公司厂界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超标,已立案查处。2.12月19日,荣晟公司锅炉引风机风管腐蚀破损引发噪声问题已完成检修,在厂界砌隔音围墙;正在开展更换曝气风机,采用低噪空气悬浮鼓风机;下一步更换加药搅拌器新减速机,打浆机启动使用变频器启动,对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加装减震垫。因目前噪声整改均在厂内进行,附近群众不了解,存在认为没有任何整改行为情况。3.12月21日,荣晟公司已完成锅炉引风机风管腐蚀破损引发噪声整改,12月23日在厂界砌隔音围墙。部分属实企业整改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加强环境管理。松溪生态环境局对荣晟公司超标排放噪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荣晟公司规范生产,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荣晟公司请第三方对降噪措施进行设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
2D3FJ202312180045南平市建瓯市县:1.县前路12号房子前面2米处是建瓯市公有房北墙(地址县前路2号、4号、6号、8号、10号),建瓯市房管所在北墙上安装8台空调外机,空调外机废气、噪声严重扰民。要求移除建瓯市公有房北墙8台空调外机。2.建瓯市公有房前两年装修时将2米过道上的污水沟盖板敲破,导致污水沟臭味扰民。要求将污水沟盖板恢复原状。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1.举报件反映的房屋为三层结构,北向各楼层分散安装有9台空调外机,为承租户安装。空调开机排风正常无废气。午间、夜间空调运行噪声经监测,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但其中有一台外机离地面太近,可能会对一层邻近住户产生影响。2.过道沟盖板是2023年9月15日根据承租人要求进行改造,局部暗沟改明沟引流路面积水,对暗沟疏通已于12月1日完成并安装好沟盖板。部分属实降低空调外机对周边住户群众的影响,营造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1.公房中心督促承租户对离地面较近空调外机移机。2.芝山街道办牵头公房中心和社区化解附近群众与公房承租户之间矛盾,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已办结
3X3FJ202312180154南平市建瓯市竹海学校未经招标违法开设食堂,未设置油水分离器,油烟超标排放,未办理排水证,违法排水,餐厨废弃油脂违规处置。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1.建瓯市竹海学校设计施工中未建设食堂配套用房,为解决教师员工午间用餐问题,将原体育器材室(面积约43.89平方米)改造为教工食堂厨房,已于2023年7月起停止使用。2.教师员工使用,未向学生营业,未对外营业,就餐人数十余人。由学校聘请厨师为教师员工提供服务,食材由教师员工自行采购,费用由教师员工自行支付。学校未向厨师及教师员工收取食堂租赁费用。3.安装YRD-YE型油水分离器与SK-JDGJ型油烟净化设备,餐厨污水通过学校排污管并入城市污水管网,无需办理《排水证》。部分属实加强校办食堂的监管。建瓯市教育局继续跟踪落实,确保该食堂不再使用。阶段性办结
4X3FJ202312180171南平市延平区塔下村洋丹片区,中烜(福建)环保有限公司,2021-2023年侵占村民集体用地、林地100多亩用于建设厂房,存在山体滑坡隐患,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造成水土流失。假借地质灾害治理名义,挖石头破碎、非法采矿生产砂石料,破坏生态环境。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1.该企业厂房用地中,约12亩为自有工业,约92亩为租赁工业用地,约2.5亩为租赁塔下村集体用地。其中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面积为2.868亩。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水土流失、滑坡迹象,不存在随意堆放和倾倒建筑垃圾。2.该企业对羊角垅弃土场进行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石,用于建筑新型材料生产,属于合规利用。该弃土场涉及林地面积约14亩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但中烜环保公司只是该弃土场的灾点整治方,不是破坏林地违法行为人。延平区林业局正对原羊角垅弃土场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调查,待明确违法行为主体后,依法予以立案查处。部分属实企业补办使用林地手续。林业部门进一步调查原羊角垅弃土场非法占用林地情况,并依法查处。延平区林业局督促中烜环保公司补办使用林地手续。延平区林业局待进一步查明破坏林地实际违法行为人,将依法立案查处。阶段性办结
5X3FJ202312180114南平市政和县铁山镇污水处理厂,违规用水泥硬化耕地,生活污水管道未加固导致大部分污水泄漏直排梅龙溪,现已对闽江上游水质产生污染。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1.铁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所有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用地均在批复用地范围内,不存在违规用水泥硬化耕地的问题。2.厂区及集镇所有已安装管道均通过地埋方式铺设,但目前污水处理厂正在升级改造期间(2023年11月1日—2024年1月10日)存在处理的污水超标排放情况。厂区上下游河道水质经检测,均达到了地表水II类水标准。部分属实及时完成提升改造,确保政和县铁山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处理废水达标排放。政和县住建局督促该污水处理厂将污水转运至政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并于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提升改造;对铁山镇污水处理厂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不够到位,造成生活污水超标排放立案调查。阶段性办结
6X3FJ202312180113南平市邵武市吴家塘镇金塘工业园区,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报废汽车拆解厂,未按规范收集废机油、废旧电瓶,露天大量堆放,且超环评数量处置报废汽车。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1.12月19日检查,福建武林物资公司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均有通过省固废系统备案。厂房内未分区拆解、未按要求堆放,导致废油未有效收集,并有少量废油进入厂房外围地面,企业建有三级隔油池,存在跑冒滴漏现象。2.厂房周边空地露天堆放有大量报废汽车及拆解完的零部件,产生的淋溶水经企业设置的三级隔油池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3.经商务部业务系统与该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台账记录进行核对,年度处置数量未超环评批复。部分属实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收集废机油、废旧电瓶及拆解完的零部件。1.该公司重新安排拆解程序,对拆解工艺进行重新升级安排;严格按照环评图纸对场地进行规划,物资将堆放至指定区域。2.该公司立即安排将破损报废汽车以及拆解完的零部件转移至车间内,在空地上方安装雨棚。阶段性办结
7X3FJ202312180108南平市邵武市:1.多家非法采砂制砂加工厂,长期污染环境整而不改。2.南平建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及设施,进行砂石料加工销售,污水直排河道,粉尘扰民。3.邵武市联强机制砂场(邵武市山水石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长期非法收购石料加工,侵占河道,污水直排河道。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1.邵武市有涉砂石企业18家,其中有环评15家,有验收9家;2家“未批先建”已清退,7家“未验先投”已停产,1家通过验收尚未生产,其余8家正常生产;2022年以来,邵武生态环境局共责令整改5家,立案处罚5家,有效规范了机制砂生产经营活动,但确实存在反复现象。2.建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但存在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已立案查处。2023年9月,因通过雨水涵管排放生产废水,被邵武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13.0626万元。3.邵武市联强机制砂场有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未发现非法收购石料现象;未发现建有沟渠废水直排河道现象,但发现堆料区占用部分河道岸线,原料堆未设置淋融水收集沟渠问题。部分属实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规范堆放场地。1.邵武生态环境局责令南平建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对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三防”防护措施立案查处。该公司现已采购相关建设材料,确保搭建好后原料跟成品全部规范堆存于仓库内,不再露天堆放。2.邵武市水利局责令邵武市联强机制砂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邵武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堆放场地按照厂界区域进行清理,在厂区内建设淋融水收集沟渠,确保淋融水有效收集。阶段性办结
8D3FJ202312180032南平市光泽县和顺工业园区,明圣生物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恶臭扰民,垃圾随意倾倒周边及河道。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1.12月19日检查,明圣生物公司正常生产,动力车间2台6吨燃气热风锅炉正在使用,锅炉烟气和烘干工艺废气由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监测废气排放口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达标,但无组织恶臭气体存在逸散,厂界有臭味;12月23日,光泽生态环境局对明圣生物开展恶臭监测,目前监测结果未出。2.该公司厂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外运,但在厂区外围河岸上发现少量生活垃圾,宿舍外墙有废弃机械零配件。部分属实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光泽生态环境局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完善恶臭收集治理设施配套;后续根据恶臭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置。2.光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光泽县鸾凤乡政府要求清理厂区周边垃圾,加强企业日常管理,明圣生物于12月22日完成垃圾清理,并搭设彩钢瓦围墙。阶段性办结
9D3FJ202312180025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130003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第二点答复“该村小组因村民大量外迁,常住人口仅3人,均为老人,无劳动力,为避免田地长期荒置,出于便于管护的考虑于2018至2000年在约4亩耕地上种植桂花树,浦城县委县政府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因官桥村樟村小组地处偏远,劳动力不足,该村的桂花树整治复垦工作安排在2023年以后”不属实,实际上,桂花树是2022年种植的,要求移走桂花树,把良田还给村民,并要求将该村两棵千年大枫树旁被挖掉的农田(改成水沟和道路)恢复原状。南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1.官桥村樟村小组村民于2018年前在本组田地种植了桂花树,因树苗长大导致苗木过于密集影响生长,种植户在2022年底私自将部分桂花树移至其他田地中,但事先未与田地承包人协商因此产生纠纷,后经官桥村两委协调,移走了部分桂花树,剩余部分将结合“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分批整治。2.该村两棵千年大枫树所在区域,未发现修建水沟和道路的情况,树旁水沟为天然形成,树旁道路为原该行政村进村老路。部分属实完成2024年官桥村樟村小组大枫树下田块“非粮化”“非农化”整治任务。根据关于“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整治计划,已将樟村小组大枫树下田块纳入2024年“非粮化”“非农化”整治计划中,预计2024年7月完成50%,2024年12月完成100%。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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