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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01-15 17:31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20232181653分许,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忠信镇沿坑萤石矿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外+220m中段马头门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南平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经过事故现场勘查、调阅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形成了《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并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浦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和安全管理建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办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依据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及《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2·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在浦城县安委办自查评估的基础上,评估工作组赴浦城县对其提交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听取汇报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对事故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 刘积茂,男,群众,时任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处理建议:涉嫌危险作业罪建议由浦城县公安局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情况:浦城县公安局于20231124日向浦城县检察院移送起诉,浦城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116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浦检刑不诉〔20247号)。

(二)移交纪委监委处理人员落实情况

2. 陈光晖,男,中共党员,时任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股股长

处理建议:建议交由浦城县纪委监委处理。

落实情况:中共浦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浦纪202455)。

3. ,男,中共党员,时任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处理建议:建议交由浦城县纪委监委处理。

落实情况:中共浦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立案调查陈赟期间,发现其还存在其他违纪的行为,案件仍在审查当中(浦城县纪委办公室出具说明)。

4. 陶全辉,男,群众,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技术人员,时任浦城县自然资源局科技副局长

处理建议:建议交由浦城县纪委监委处理。

落实情况:已由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林钻党委委员、副队长兼总工程师对其进行提醒教育谈话(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谈话记录表)。

5. 刘德武,男,中共党员,时任浦城县忠信镇国土所所长

处理建议:建议交由浦城县纪委监委处理。

落实情况:浦城县监察委员会对其作出撤职处分,并降为一

级科员(浦监202414)。

6. 王玉庆,男,中共党员,时任浦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副中队长

处理建议:建议交由浦城县纪委监委处理。

落实情况:中共浦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作出诫勉处理的

决定(浦纪20247)。

7. 巫平宗,男,中共党员,时任浦城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股负责人

处理建议:建议交由浦城县纪委监委处理。

落实情况:中共浦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作出诫勉处理的

决定(浦纪20248)。

(三)给予其他形式处理人员落实情况。

8. 巫林爱,女,群众,2019年底入职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绞车工

处理建议:建议由浦城县公安局调查认定。

落实情况:经浦城县公安机关调查,未发现巫林爱有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意,且其操作行为与事故发生无必然因果关系,未发现其有违法犯罪线索。

9. 陈洪发,男,群众,时任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处理建议:建议由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落实情况: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已停产停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0. 李裕冬,男,中共党员,时任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后勤副矿长

处理建议:建议由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落实情况: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已停产停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

11.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对作出47.5万元的行政处罚〈(南)应急罚202328号〉

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问题

处理建议由浦城县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8万元的行政处罚〈浦自然资(矿)行罚字2023〕第05号〉。

12.南平市鹏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处理建议:由浦城县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经浦城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无违法爆破作业事实,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终止调查程序。

13.姜寿光,男,群众,20224月起任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

公司安全副矿长

处理建议: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对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作

1万元的行政处罚〈(南)应急罚202360号〉,劳动关系解除

11. 黄均辉,男,群众,20224月起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机电副矿长

处理建议: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对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作

0.11万元的行政处罚〈(南)应急罚202360号〉,劳动关系解除

(五)政府部门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处理建议: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忠信镇人民政府向浦城县人民政府作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

落实情况: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忠信镇人民政府分别向浦城县人民政府作检讨,浦城县人民政府于2024111日给予通报批评。

处理建议:浦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分别向浦城县人民政府作书面检讨。

落实情况:浦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分别向浦城县人民政府作书面检讨。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浦城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配齐配强监管力量,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全力抓好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情况: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浦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累计8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220日上午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爱宾主持并通报了2.18事故情况,县长李江平参会,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高位推动部署。515日,县委书记组织召开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举措,要求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结合一库三单信息化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搭建起网格化+信息化+监管+执法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为反面案例,浦城县人民政府要举一反三,抓紧开展以打击越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越界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出现监管真空

落实情况:浦城县人民政府印发《浦城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浦政办202313)文件,指定自然资源局牵头,成立41个排查整治组,检查矿山企业62次,其中:联合工信、应急、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矿山企业21次,累计发现隐患32处,全部完成整改。

(三)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浦城县自然资源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越界的监督管理工作。将矿产资源及非法勘查开采的企业列为执法监管重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浦城县公安局要加强对经营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管,对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严格审查。浦城县应急管理局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提高业务能力,发现越界开采问题要及时函告给自然资源部门。忠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企业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不定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越界进行排查,加强对辖区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做好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浦城县人民政府要牵头建立矿产资源监管部门联动机制,要形成以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电力部门组成的监管联席工作组,定期会商,研究重点问题、异常情况,对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建设、采掘等过程进行动态监管,部门间相互函告重要事项、异常数据,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高压监管态势。

1.落实情况:浦城县自然资源局。一是开展越界大排查。事故发生后,印发《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浦自然资综202364)文件,并召开工作动员会议,督促矿山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3年共排查矿山65次,检查发现30处一般安全隐患,均整改到位。二是找漏洞补短板为解决地下矿山开采存在隐蔽性、井下巷道迷惑性强、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二九四地质勘查院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利用无人机+GNSS移动端等技术设备辖区有效采矿权的露采矿山检查、判定矿界外图斑是否越界开采,地采矿山进行井下测绘判定是否越界开采

2.落实情况:浦城县公安局。一是深刻吸取教训。以此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近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组织监管民警深入分析原因和预防措施,结合公安实际工作职责,以点带面做好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提升业务能力。20234月,组织治安、交警、法制等中队,联合开展2期安全生产教育大培训,并邀请了行业协会业务骨干、专家、上级主管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培训相关重点行业单位负责人50余人,治安、派出所监管民警22人。同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场次,培训企业相关人员92人。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对辖区监管企业单位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52家,发现安全隐患13处,目前均已经整改到位。

3.落实情况:浦城县应急管理局。一是采取强制措施。事故发生后,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强制措施执法文书,责令该公司停止事故矿山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提请浦城县安委办责令忠信镇人民政府立即对该公司忠信沿坑萤石矿下沿坑矿段实施盯守措施,明确盯守人员责任,设置警示措施,督促企业封堵所有井口并拉闸限电,禁止无关人员下井。二是召开教育警示会。222日浦城县安委办组织各有关乡镇矿山包保责任人,地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五职矿工,露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召开全县非煤矿山事故教育警示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公安局培训了非煤矿山火工用品安全使用管理,县自然资源局通报了超层越界开采查处情况并部署下一步整治,县应急局安排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和节后复产复工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了《浦城县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安委办202320)文件,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5家次,发现隐患194条(其中重大隐患11条),隐患均已整改。行政处罚企业6家次,其中罚款3家次,停产整改2家次,约谈警告1家次。

4.落实情况:忠信镇人民政府。加强村级监管明确村级监管职责,压实末端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予以严厉查处。同时配合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是开展定期检查。要求各地下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或参与对挂钩包保的地下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挂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其中对地下矿山组织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汛期及恶劣天气期间的检查次数适量增加。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散发资料、张贴标语、收看安全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在全镇干部及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其中:发放《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全民应急安全手册》等各类宣传单4000余份悬挂安全生产条幅50余条,着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员工、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5.落实情况:浦城县人民政府。发《浦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矿山监管联席会议,2023年以来,由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和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召开风险分析会8场,发现存在主要安全风险7,采取了敲帮问顶制度,加强顶板管理等11项管控措施。

(四)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执法有关部门要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执法力度,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产量、民用爆炸物品消耗量、用电量等重要指标,在非煤矿山领域宣传推广南平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利用“12350”“安全眼等举报平台多渠道获取违法违规线索,将企业矿产资源及非法勘查开采等现象纳入执法检查计划,有效防止越界等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事故。

6.落实情况:浦城县委常委、副县长陈爱宾带队开展明察暗访2023410日-11日对3家矿山企业进行暗访,发现隐患8项,督促企业限时整改隐患8项。 20235月份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公安局、工信局和属地乡镇成立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联合执法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全县各类矿山和地质勘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已检查各类矿山和地质项目16家,发现安全隐患7项,未发现非法采矿行为,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报告制度,兑现奖励12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立案查处的1典型案例。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除了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赟因其他违纪问题浦城县纪委监委进行并案处理,案件仍在审查中,其余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事故发生单位浦城县瑞峰矿业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已停产停业虽然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但在现场评估中仍然发现其他矿山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忠信镇政府等仍需举一反三,持续强化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采取行政执法监督、公开曝光等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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