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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小晴等11位同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南人职〔2024〕14号
2024-03-04 17:26 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关于张小晴等11位同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南人职〔202414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批准确认卢登峰等101位同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社批复〔202480号)精神,由2022年度福建省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会评审通过,经省人社厅批准确认,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张小晴等11位同志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1225日。请予公布。

 

附件:张小晴11同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张小晴11同志环保专业高级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市直有关单位(11人)

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张小晴、肖陈军

南平市顺昌环境监测站:郑巧翠

南平市建瓯环境监测站:吴娟、黄俊

南平市武夷山环境监测站:杨丽

南平市政和环境监测站:黄润芳

南平市建阳环境监测站:彭佳

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何勇、钟志斌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周建丰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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