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小晴等11位同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南人职〔2024〕14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批准确认卢登峰等101位同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社批复〔2024〕80号)精神,由2022年度福建省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会评审通过,经省人社厅批准确认,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张小晴等11位同志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请予公布。
附件:张小晴等11位同志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张小晴等11位同志环保专业高级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市直有关单位(11人)
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张小晴、肖陈军
南平市顺昌环境监测站:郑巧翠
南平市建瓯环境监测站:吴娟、黄俊
南平市武夷山环境监测站:杨丽
南平市政和环境监测站:黄润芳
南平市建阳环境监测站:彭佳
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何勇、钟志斌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周建丰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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