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以铭等11位同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南人职〔2024〕2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批准确认王宇楠等133位同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社批复〔2024〕2号)精神,由2023年省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经省人社厅批准确认,林以铭等11位同志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请予公布。
附件:林以铭等11位同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林以铭等11位同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延平区(1人)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林以铭
二、邵武市(2人)
邵武市水政监察大队:朱家发
邵武市水北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黄小梅
三、建瓯市(2人)
建瓯市重点项目投资发展中心:陈国藩
建瓯市徐墩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翁琴
四、光泽县(1人)
光泽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杨乐
五、松溪县(1人)
松溪县河道服务中心:叶春
六、政和县(1人)
政和县水利水电运行与服务中心:叶春宏
七、市直单位(3人)
南平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卢旺铭
南平市农村水利水电建设中心:叶晓佳
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王骥
抄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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