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对象
各科室要根据局权责清单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梳理各自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目录库、监管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细则,并及时将“一单两库”信息录入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系统网址:http://10.60.6.209/ssj/(政务内网),用户名: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员)。同时,要科学制定检查对象比例,抽查总数不低于监管对象目录库数量的5%。
二、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
1.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载录信息与资质单位实际的一致性情况;
2.测绘单位是否按要求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
3.测绘单位承揽测绘项目与测绘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一致性的情况;
4.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履行、项目实施、成果质量及市场信用等情况;
5.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测绘成果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遵守测绘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保密检查
1、项目合同、招标文件、项目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和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等;
2、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及检查记录;
3、被检项目生产使用仪器检定证书及仪器检校资料,相关软件测评报告;
4、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情况;
5、质量管理体系(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7、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场所等符合保密要求情况;
8、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有效矿山的监督检查、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1.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
2.是否按边开采边治理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3.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情况;
4.矿山土壤环境调查完成情况。
(四)在建项目监督抽查
1.建设项目开工前,是否依然申请验线,经验线合格后动工;
2.建设项目退让用地红线、建筑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3.是否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核准的建筑方案进行施工。
(五)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和集体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临时使用土地许可、内容、期限的监管
对临时使用土地批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人员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室为相应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每次选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
四、时间安排
各科室(单位)本年度内要开展不少于2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履职尽责。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设定的规范要求应用系统开展抽查工作,在开展抽查工作前要书面通知被检单位,告知抽查时间、抽查内容和具体要求;抽查结束后,向被检单位书面通报抽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同时,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上公示;无须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主体的抽查结果要通过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或“信用南平”网站公示。
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确保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同时,各科室(单位)要加强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总结交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