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今年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多渠道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由于我市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偏低、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任务依然繁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粮食生产提出具体要求。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依据
主要根据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21〕34号)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4〕21号)。
三、工作目标
强化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落实,健全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鼓励发展双季稻和再生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种业创新、提高机插秧机械化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粮食品牌创建,鼓励各地制定抛荒山垅田复垦种粮奖补政策,保护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四、范围期限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4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该政策由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和南平市财政局解释。
五、主要内容
《202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共9条,分别是鼓励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鼓励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鼓励发展双季稻和再生稻、推广水稻机插秧服务、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鼓励和支持粮食品牌创建、鼓励种业创新发展、鼓励出台县级配套政策。
六、创新情况
《若干措施》对比省上及我市去年政策,在鼓励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鼓励和支持粮食品牌创建、鼓励种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均有新举措。
一是鼓励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方面适当降低申报门槛。我市去年要求集中连片流转土地200亩以上,而今年降低门槛,只要求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目的为进一步促进耕地集中流转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二是鼓励和支持粮食品牌创建。我市为农业大市,出台鼓励和支持粮食品牌创建的政策,为进一步打造农业强市夯实品牌基础。
三是推动种业创新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种业创新发展工作,今年我市出台鼓励育种企业争创省级以上“繁育推一体化”的荣誉和规模化发展制种产业的政策,将有利于我市创建制种大县。
七、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9-883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