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南平市财政局和南平市科学技术局联合起草了《南平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南平市财政局教科文科邮箱:npczjkw@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南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