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根据《南平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规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南社管领导小组办〔2024〕2号)和《南平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规范行业协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南社管领导小组办〔2024〕4号)的要求,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7月开始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24年7月。(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检查方式:市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
二、检查人员组成
6月24日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双随机”工作指导小组的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在“双随机抽查信息系统”随机抽取了7家受检对象,从市民政局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随机各产生1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具体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见附表。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分为基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
(一)基本检查事项。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职责分工,该检查事项采用南平市民政局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方式。
1.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提供法人证书和印章保管使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纪要);
2.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及是否能够对分支(代表)机构实施有效管理,是否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是否存在分支(代表)机构的资金在社会组织以外账户收支等;
3.是否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年报(包含填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及年报问题整改情况;
4.财务管理情况,是否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核算账套,财务凭证是否规范,2023年“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是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票据;
5.是否按规定落实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的工作情况;
6.是否按章程规定及时换届及履行换届备案手续情况;
7.是否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闽民管〔2023〕12号)要求,变更为最新版本《章程》;
8.是否履行负责人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职人员兼任负责人及理事以上职务(含名誉职务)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9.是否履行信息公开义务。重点抽查信息公开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抽查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
10.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11.登记证书、印章是否规范齐全;
12.行业协会是否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工作,具体调研情况。
(二)重点检查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该检查事项采用市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联合检查方式。
1.是否有开展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表彰活动;
2.是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进行收费管理,都有哪些收费方式(包含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受捐赠等),收费的产生程序和收费依据是否合规;
3.是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此次检查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请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如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检查结果将在“南平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对其中的警示信息将按照规定录入法人公用信息库。
(三)对查出的问题,各被检单位要说明情况、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四)各检查组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各有关社会组织如发现检查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市民政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9—8060668。
附件:2024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随机抽查名单
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地址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1 | 南平市山西商会 | 延平区建设路15号顺达二期二单元603室 | 王则欣 | 7月22日10:00 |
2 | 南平市房地产业协会 | 延平区福兴路6号(新城中心一区)D区商业网点1-2层2号商业 | 王则欣 | 7月22日15:00 |
3 | 南平市闽清商会 | 延平区解放路73号4层402室 | 王则欣 | 7月23日9:00 |
4 | 南平市电子商务协会 | 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村山口尾陆坑洋1幢5层 | 王则欣 | 7月23日15:00 |
5 | 南平市风景园林协会 | 建阳区广信街96号赤岸文旅综合园2幢 | 王则欣 | 7月24日9:00 |
6 | 南平市竹木产业协会 | 邵武市五四路4号 | 王则欣 | 7月25日10:00 |
7 | 南平市花卉苗木行业协会 | 浦城县兴浦东二区121号1幢3层 | 王则欣 | 7月26日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