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级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实施“才聚武夷”行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和南平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南平市市级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南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邮箱:npczzf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
南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