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南教财函〔2024〕1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1#、2#学生公寓现有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1#、2#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收费按照闽价费〔2012〕29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加收70元/生.学年。
二、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内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应严格按照《南平市物价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南政价〔2015〕1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函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9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瓯市发科局,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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