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互联网+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一)制定年度计划。结合《2024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明确年度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对象范围以及抽查方式、比例、频次、时间安排等,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5%、频次不少于2次。3月底前要将年度计划录入农业云131平台农业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以下简称随机抽查系统),并在局门户网站监管执法栏目向社会公开。
(二)动态更新“两库”。根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变化情况,及时组织调整随机抽查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建立专家名录库。
(三)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应用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和随机抽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纪律要求,有序组织开展抽查,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四)强化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要将数据录入随机抽查系统,并通过局门户网站监管执法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主动与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沟通,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要求移送司法机关。
二、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
(一)完善检查执法人员数据库。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现有检查执法人员数据库基础上动态调整完善检查执法人员信息,将已取得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检查执法人员”录入检查执法人员数据库,将未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录入检查执法人员数据库。
(二)全面开展行政检查。“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行政检查事项是法律法规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做到应开展尽开展,防止监管盲区和真空。其中,我市有监管对象,且行使层级事项,开展行政检查。
(三)确保数据录入的完整性。所有行政检查(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开展的一般性检查、接受举报或风险预警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的重点检查、调研活动中一并开展的相关检查、执法办案开展的执法检查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的结果都要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