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平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结合我市现行政策情况,组织起草初步方案,并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市落实意见,加以吸收完善后,形成《南平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2024年10月31日发文向12个市直部门、3个市本级产业组团和10个县(市、区)征求《南平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南平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提出十一条支持发展措施: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鼓励招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五、加大信贷支持。六、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七、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八、助力企业开拓市场。九、支持企业引才留才。十、加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十一、强化服务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