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规范指导打造闽北特色美丽家园的建议》(第20252120号)收悉,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认真落实政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农房治办〔2021〕)1号),加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协作配合,扎实抓好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审批管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全市所有134个涉农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健全完善“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制度。截至2024年底,全市有农户665085户、宅基地548716宗,宅基地总面积181467.42亩,其中2024年农村异地新建住宅申请534宗、已批准531宗、批准面积75.33亩,其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请57宗、批准57宗、批准面积8.15亩;农村原址翻改建住宅申请1010宗、批准936宗、批准面积149.22亩。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职能,规范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管理,明确土地用途转变程序、房屋安全标准以及市场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农民闲置房屋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助力闽北特色美丽家园建设。
领导署名:戴树彪
联 系 人:魏学贵
联系电话:0591-8892337、18960605692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