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共26大类,抽检439批次,其中合格419批次,不合格2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44%。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表:
1.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第9期)
2、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9期)
消费警示
1.噻虫胺: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克伦特罗: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作为饲料添加剂用于畜牧生产,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减少脂肪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非法添加克伦特罗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毒,诱发心律失常,出现心悸、头晕、乏力等症状,对健康造成影响。
3.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属于咪唑类杀菌剂,为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