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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南平市延平区正多贸易有限公司《税务处理事项告知书》(南税一稽处告〔2025〕13号)的公告
2025-12-01 17: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访问量:
南平市延平区正多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721MA33B0WQ1B):   
我局于2025年12月1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处理事项告知书》(南税一稽处告〔2025〕13号),由于你公司实际走逃(失联),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告送达该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处理事项告知书》(南税一稽处告〔2025〕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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