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奖补、认定文件依据
支持对象
松溪县农村道路客运企业
扶持内容
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十四五”期间下达我县的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指的是在我县交通运输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且经交通运输部门认定从事建制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车辆;农村客运企业是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且从事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客运班线经营的运输企业。
补贴资金按照当年全县农村道路客运总在册运营月座位数进行分配。
计算公式:S=(T÷∑C)xC
其中:S-某企业补贴资金
T-下达我县的补贴资金总额
ΣC-我县总在册车辆运营月座位数
C-某企业在册车辆运营月座位数
咨询方式
刘荣裕:1597084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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