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背景及必要性
衢黄南饶四市地缘相近、人文相亲,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2020年四市建立四省边际城市合作体系,2023年11月将“深化气象灾害联防、推进预警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纳入新一轮合作内容,并谋划建立四市“气象联盟”,2024年12月四市政府签订“气象联盟”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四市气象部门商议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出台四市协同气象立法。
气象灾害的发生不受行政区划限制,但实践中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依赖于特定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南平市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气象灾害多发易发,是福建省暴雨灾害中心,且南平市大范围的持续暴雨、短时强对流天气均极易造成城市暴雨积涝、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并给下游带来巨大影响。以立法的形式推动我市建立完善以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构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闭环管理的防灾减灾责任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举措和必然要求。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2016年11月7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6月28日修订)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10月7日修正)
4.《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2022年5月27日修正)
5.《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公布,2023年10月11日修订)
(二)制定过程
《条例》文本主体内容主要是由衢州市气象局牵头组织编写,为保障四市协同立法内容的一致性,市气象局在《衢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草案)内容基础上,结合南平市气象灾害特点,并参照吸取梅州市、龙岩市等地立法经验,立足南平实际进行起草。编制完成《南平市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初稿)》。
2025年6月13日,8月18日市气象局组织市县两级业务人员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专家论证稿)》;9月10日,市气象局组织省气象局减灾处、预报处、观网处、法规处以及市人大法工委、农工委、市司法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水文局等单位召开立法座谈会;9月15-9日市气象局组织市人大农工委、司法局赴四川省成都市以及重庆市气象局调研,结合专家论证会及调研情况对《条例(专家论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2025年11月20日-12月1日市气象局书面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12月4-5日市气象局组织人员赴衢州参加四市协同立法专题研讨,结合征求收集意见以及四市专题研讨收集意见,编写组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12月8日,市气象局法制机构完成了合法性审查。12月10日,经局第19次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四、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一是聚焦“预警为令”,强化气象灾害预警的权威性和先导性,健全分级(低级别预警信息与高级别预警信息)响应、分类应对与属地处置机制;二是突出“区域协同”,专设“区域协作”章节,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法律框架,为建立健全衢黄南饶四市的联防联控机制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三是注重“小切口、小快灵”,聚焦预警-响应-灾后评估等气象灾害防御全流程中的关键节点,对《气象法》等上位法进行细化或补充,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草案共7章32条,其中【总则】7条,常规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宣传教育外分别规定了政府、部门和村(居)职责;
第二章【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4条)明确了预警信息分类、预警信息发布权限和职责、预警信息传播要求和预警叫应规范
第三章【响应措施】(8条)规定了以预警为令与舆情引导、低级别预警信息响应准备措施、高级别预警信息政府响应措施、社会响应措施,其中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了镇街与村(居)和社会公众响应,第十八条对高致灾风险的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特定灾害响应做了特别规定。
第四章【区域协作】(4条)针对预警响应的协同联动分别设立了市级政府协作、气象部门协作、应急部门协作、县域合作四类协作专题,规范了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和引领性的协同工作内容。
第五章【保障措施】(6条)科技与人才、气象设施建设、预案及演练、救援队伍、物资与避灾场所、气象灾害风险转移等方面政府职责和部门责任。
第六章、第七章分别为法律责任、转致条款、附则。
五、特色亮点
(一)职责与协作升级:细化了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社会自救互救能力;依托气象联盟搭建跨区域气象防灾减灾联防联控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二)预警工作规范化:通过编制防御指引、精准预警、高效传播预警信息、及时变更解除预警,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规范依据、提升预警信号传播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三)响应措施精准化:明确重点责任单位、政府部门,以及供电通讯、企业、学校等主体的应对措施,增强了气象灾害响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机械响应”“过度响应”现象。
(四)区域协同法治化:突出“区域协同”核心,专设“区域协作”章节,构建跨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法律框架,为衢黄南饶四市的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健全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