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提高质疑投诉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南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2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99-8830139电子邮箱:npzfcg@163.com
附件:《南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南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