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离休干部休养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南平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委编办〔2025〕93号),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4月1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中共南平市委老干部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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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离休干部休养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南平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委编办〔2025〕93号),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4月1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中共南平市委老干部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