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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平市2026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6-04-09 17:25 来源:南平市工信局 访问量: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 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26〕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南平市2026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省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6年3月29日,市工信局牵头草拟了《南平市2026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初稿),3月30日—4月7日,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人社局、应急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内容,形成《南平市2026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全文共3个方面。

(一)工作目标:提出2026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主要任务:明确2026年度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等。主要分为6个方面,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全力推动节能降碳。二是严守生态底线,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夯实产品质量根基。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五是加强政策引导,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六是固牢服务宗旨,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三)相关要求: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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