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关于推进全市低空经济协同发展 打造区域新质生产力增长极的提案》(第20261089号)收悉,现就涉及农业农村工作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打造示范场景”方面
市农业农村部门充分抢抓“低空经济”政策窗口期,引导农业经营组织拓展延伸农用无人机作业场景,形成植保作业广泛运用、飞播应用试点开展、农业运输规模探索的全新格局。一是在飞防作业方面,植保无人机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面具有高效高质作业优势,日作业亩数可达150-200亩。同时可通过无人机实时监测作物长势,建立农田"健康档案",实现农药施用量减少20%、粮食增产10%的精准管控。全市植保飞防作业服务面积常年稳定在200万亩次以上。二是在水稻种植方面,使用农用无人机进行水稻播种可省去水稻育秧、起苗、移栽等程序,日作业亩数达150亩。但受制于气温条件要求苛刻,且后续田间管理要求高等因素部分县市区探索在山垅田开展中晚稻的飞播种植。2025年全市水稻飞播面积约4000亩。三是在农业运输方面,我市积极探索开展农用无人机运输化肥等农资上山和运输茶叶、水果等农产品下山的场景实现,发展低空运输服务,畅通农业运输最后一公里。在武夷山市核心茶产区探索开展无人机吊装茶青作业,效率较人工提升5倍,2025年使用农用无人机吊运茶青总运输量为2万斤;在建瓯市小桥镇等乡镇试点开展无人机吊运化肥等农资进茶山,日吊装量可达20吨左右。同时,建瓯市积极探索使用农用无人机吊运连地白笋、东魁杨梅等农产品,转运效率有效提高约14倍,运输的损耗率从20%降低至3%;邵武市与南平工业园区低空产业园合作,探索使用ZX-Y200型重载无人机吊运黄桃,有效降低黄桃损耗15个百分点。2025年使用无人机吊运黄桃90吨。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农业领域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培育,积极引导无人机作业服务组织向农产品吊运等领域不断延伸。
二、关于“完善政策保障”方面
农业领域“低空经济”政策扶持方面主要涉及三项:一是购买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用于农业生产作业可享受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根据无人机旋翼数量以及载药量分为2类6个补贴档次,补贴标准从6000元/台到14400元/台。2025年以来,全市累计办理农用无人机187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261.6万元,带动社会投资约1300万元。二是报废淘汰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照农用无人机药箱容量分为两档,药箱容量6(含)-10L补贴3300元/台;药箱容量10L(含)以上补贴3500元/台,报废并购置农用植保无人机可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自2024年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报废更新补贴以来,全市共报废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318台,享受报废补贴104.592万元。三是市本级为支持推广水稻农用无人机飞播技术,2026年将使用农用无人机开展水稻飞播纳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予以补助,对使用农用无人机开展水稻飞播面积在2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每亩给予最高补助20元。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经营组织、农户采购农用无人机,减轻农户购机资金压力。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戴树彪
联 系 人:马建灿
联系电话:0599—8836241,18759283917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