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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泽县道X877线横四线至迎宾大道段(中山路)公路工程(武林路口至城北小学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6-07-06 18:34 来源: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9-5827761

通讯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4200

序号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决定日期
1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光泽县道X877线横四线至迎宾大道段(中山路)公路工程(武林路口至城北小学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南环保审函〔2026〕77号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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