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印签、文电、机要、信息宣传、督办、档案、年鉴、保密、信访、机关财务、资产、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王文郁 联系电话:0599-8833829)
(二)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等工作。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或审核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承担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负责人:廖祥宣 联系电话:0599-8823127)
(三)综合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
参与研究提出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提出住房改革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承担彩票财政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承办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管理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管理财政学会工作。(负责人:张福淼 联系电话:0599-8824559)
(四)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管理财政专户、核准备案预算单位账户。编制财政总决算,牵头汇总部门决算。汇总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人:高碧英 联系电话:0599-8827030)
(五)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负责人:徐云鹏 联系电话:0599-8845582)
(六)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含广电)、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市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人:吴超 联系电话:0599-8824543)
(七)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地方铁路等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权益。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人:黄世云 联系电话:0599-8845562)
(八)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水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市级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资金管理,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性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性资金管理。(负责人:林志宏 联系电话:0599-8824537)
(九)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人:江诗禹 联系电话:0599-8830265)
(十)外经科
承担商务、贸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外经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以及涉外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出境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负责人:吴沁芸 联系电话:0599-8824070)
(十一)企业科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牵头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人:陈振东 联系电话:0599-8834966)
(十二)会计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会计管理具体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管理。组织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管理会计学会工作。拟定会计委派制度的具体政策、办法。负责对委派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和业务培训。(负责人:魏焰 联系电话:0599-8821820)
(十三)金融债务管理科
承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定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办法。承担市本级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组织申报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组织市本级相关单位申报收益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需求,配合单位专项债券发行的前期工作。负责政府债券的转贷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估和监测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指导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负责市属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按规定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性金融相关政策。拟订、贯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贯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有关政策。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国际金融组织(多边开发机构)贷款、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贷款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宋启娜 联系电话:0599-8856775)
(十四)税政条法科
在省赋予我市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地方税税种的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参与税收政策的调研工作。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和税收返还等事项。监督检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财税方面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按规定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局机关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人:林兰花 联系电话:0599-8839053)
(十五)监督检查科(南平市财政监督检查分局)
拟订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市级财政用于补助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承担局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蔡翔 联系电话:0599-8823719)
(十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负责人:吴宏威 联系电话:0599-8845562)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温俊平 联系电话:0599-8836754)
(十八)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南平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落实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适用全市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负责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管理与监督。按省上要求推进落实全市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陈国强 联系电话:0599-8830139)
(十九)绩效管理科
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的一体化。拟定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的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市级预算单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对本级预算单位、县(市、区)财政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人:徐飞飞 联系电话:0599-8832774)
(二十)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人:林秀霞联系电话:0599-8845549)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郑秀珠 联系电话:0599-883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