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群星,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社区矫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法律援助、公证、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等工作,联系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市公证协会。
分管科室:社区矫正管理局(南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148”指挥中心)、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至信公证处。
挂点:延平区司法局、顺昌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