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群星,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社区矫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社会治理、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负责联系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分管科室: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挂点:延平区司法局、顺昌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