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监察室)
综合协调本局及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及领导批办件的转达、催办落实;组织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绩效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陈熙 电话:0599-8398086
(二)民族事务科
负责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民族统计工作,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帮助少数民族村发展经济和扶贫工作,落实对口帮扶措施,负责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的分配管理;负责与市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民族地区的支持;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研究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发展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有关事务,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民族关系并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调查和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政策的问题;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张丽华 电话:0599-8398968
(三)宗教事务科
负责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承办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基层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进行管理,指导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工作,承办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外事管理工作;承担本局宗教方面行政许可受理有关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我市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及维护稳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的管理办法,开展民间信仰有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和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
联系人:原玲 电话:0599-839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