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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市场监管局
2022-12-20 11:08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领导分工
  • 个人简历

    吴良应,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 个人简介

    徐晓东,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四级高级监察官。

    工作分工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 个人简介

    张建明,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分管执法稽查科、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知识产权保护科、人事教育科。负责老干部工作。联系建瓯市市场监管局,与陈明同志互为AB角。

  • 个人简介

    陈明,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

    分管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联系邵武市、松溪县市场监管局,与张建明同志互为AB角。

  • 个人简介

    吴良军,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机关党委、市市场监管申诉举报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协管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青年、妇女工作。联系延平区、光泽县市场监管局,与林森同志互为AB角。

  • 个人简介

    林森,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计量科、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市计量所。联系建阳区、浦城县市场监管局,与吴良军同志互为AB角。

  • 个人简介

    李蕙,女,汉族,1974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南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南平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与宣传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品牌建设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技与信息化科、财务装备科、效能办、局机关工会。负责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工作。联系武夷山市、顺昌县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南平分院,与王周恩同志互为AB角。

  • 个人简介

    王周恩,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分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扫黑除恶工作。联系政和县市场监管局,与李蕙同志互为AB角。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综合性工作调研,承担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机关内部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采购、固定资产和财物管理。(负责人:杨贺龙 联系电话:0599-8823658)

(二)应急管理与宣传科。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协调、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人:陈谦  联系电话:0599-8861200)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下级有关部门的法制工作。(负责人:黄宇  联系电话:0599-8360868)

(四)执法稽查科。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查办、督办有全市性影响和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和案件线索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谢琦  联系电话:0599-8360190)

(五)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南平市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人:罗昭泽  联系电话:0599-8823996)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双随机监管科)。拟订信用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人:章翼  联系电话:0599-8823953)

(七)反不正当竞争科(南平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人:翁淑贤  联系电话:0599-8823997)

(八)价格监督检查科。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和相关领域重大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负责人:池世伟  联系电话:0599-8311263)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人:谢玉华  联系电话:0599-8360890)

(十)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负责人:谢林静  联系电话:0599-8366263)

(十一)知识产权保护科。拟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等行政裁决。指导全市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专利纠纷调处、假冒行为查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监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涉外及涉台港澳知识产权事宜,指导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负责人:汪国祥 联系电话:0599-8391036)

(十二)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承担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检索评议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相关审查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国家、省专利奖的推荐,组织实施市专利奖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人:周炜 联系电话:0599-8823357)

(十三)商标监督管理科。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人:周海珊  联系电话:0599-8823357)

(十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受理和按辖区分流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人:张文伟  联系电话:0599-8868397)

(十五)品牌建设科。贯彻省、市品牌发展目标、政策,落实对品牌发展的宏观指导。承担市“武夷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推进“武夷品牌”工程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科学、规范的品牌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牵头研究制定“武夷品牌”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武夷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支持相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标准综合评价活动。推动优势品牌提升,构建特色品牌体系。负责组织对县(市、区)“武夷品牌”建设工作的宣传、检查、指导。(负责人:吕锟  联系电话:0599-8360196)

(十六)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本市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协助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工作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李静  联系电话:0599-8311586)

(十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对全市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负责工业产品质量申诉工作。(负责人:雷金泉  联系电话:0599-8311581)

(十八)食品安全协调科。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和考核评议工作,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倪文娟 联系电话:0599-8391018)

(十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食品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承担食盐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杨晓春  联系电话:0599-8360068)

(二十)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食品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承担食盐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陈礼俊  联系电话:0599-8360189)

(二十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人:林榕  联系电话:0599-8391015)

(二十二)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人:杨国福  联系电话:0599-8311516)

(二十三)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零售、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人:居斌  联系电话:0599-8391037)

(二十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人:詹泉明  联系电话:0599-8391058)

(二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本市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负责人:陈新辉  联系电话:0599-8361009)

(二十六)计量科。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对比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人:董涛  联系电话:0599-8311260)

(二十七)标准化科。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和政策措施。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指导协调部门和所辖县(市、区)的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市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协助协调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协调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我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商品条码有关工作。承担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负责人:林四金  联系电话:0599-8311591)

(二十八)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全市认证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拟定市级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市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按照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负责人:章志新  联系电话:0599-8311587)

(二十九)科技与信息化科。拟订实施本系统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和统计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安全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人:吴米兰  联系电话:0599-8360816)

(三十)财务装备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会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政收支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报批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各类经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及管理。负责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制服装备的管理。负责按规定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负责人:李美英  联系电话:0599-8861792)

(三十一)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甘文海  联系电话:0599-8837775)

(三十二)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何艳丹  联系电话:0599-836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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