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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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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2022-08-12 09:16 来源: 访问量: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负责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督管理、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工作联系。

(二)秘书二科。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防汛抗旱)、统计、三产、机关效能建设,武夷新区建设与发展,闽东北协同、数字福建闽北工程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工作联系。

(三)秘书三科。负责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司法、信访、社会安定稳定、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工作联系。

(四)秘书四科。负责教育、卫生和健康、医保、妇女儿童、财政、国资、金融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工作联系。

(五)秘书五科。负责工业与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南平工业园区、荣华山产业组团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工作联系。

(六)秘书六科。负责民族宗教、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文物)、体育、地方志、外事、驻外机构、山海协作、对口支援、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工作联系。

(七)秘书七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退役军人事务、人防、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工作联系。

(八)人秘科。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等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安排,编制领导活动计划;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外事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负责办公室室务会议的准备、记录工作;负责本办工资管理、经费管理等财务工作;指导文印、会务等保障服务。

(九)综合科。负责市政府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市政府新闻发布和有关新闻报道的文稿准备;负责做好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记录、纪要工作;负责市长交办有关重要事项的前期协调,市长文字材料的整理、编辑和归档工作;根据市长指示,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负责编写本市每月的《政务要事》;选编供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材料。

(十)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并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档案、电子公文库的管理;负责机要通信、机要文件交换和公文交换平台的管理;负责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催办、清退、归档等工作;承担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所属单位报送市政府或办公室的文电;负责协调、督促、推进全市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数字化及赠阅等工作。

(十一)信息科。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计划,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健全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培训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编发《闽北要讯》等信息刊物,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完成信息约稿任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组织、规划、协调、指导;负责市政府网站、市直机关电子政务、福建电子政务内网南平接入网和市级应急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导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部署;负责全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市政府主会场管理、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分会场做好视频会议的管理和保障等工作。

(十二)行政后勤科。负责本办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做好本办资产管理;负责市政府机关大楼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指导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负责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干部周转用房的配备和调剂;负责市政府机关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公车管理科。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及调整、配置更新、购置审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编制车辆年度费用预算、车辆标识化和信息化管理、车牌审批、车辆调剂和旧车处置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公车管理部门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四)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领导和市政府领导对值班信息的批示;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网络建设,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编发《值班信息》和《舆情信息摘编》。

(十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省政府领导和市长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负责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反馈和总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事项督查工作,编发《闽北政务督查》;负责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十六)效能综合科。负责市机关效能建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机关效能建设重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市机关效能建设会务、文秘、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调研、宣传和推动。

(十七)绩效管理科。负责研究拟订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评估标准和制度规定;指导各地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绩效考评有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十八)效能督查科(效能投诉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批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对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效能情况、社会公众反映强烈以及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效能问题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效能问责;受理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问责的申诉,做出申诉处理决定。

(十九)外事协调科。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外事礼宾接待和友好城市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外国记者事务工作;负责涉外安全工作,牵头处置境内外涉及我市的涉外突发案(事)件,办理外国人来南平邀请事宜;负责提供对外表态口径材料,协助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二十)出国管理科。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因公出国(境)和赴港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因公出国(境)和赴港澳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审核、审批全市因公出国(境)和赴港澳事项;为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申办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为全市商务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检查和了解因公出访人员在外活动情况。

(二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纪检监察、信访、综治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十二)老干部工作科。负责本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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