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等。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人:谢德福,联系电话:0599-8888010。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人:孙威,联系电话:0599-8850039。
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在南单位、市属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负责人:陈学斌,联系电话:0599-8860080。
优抚褒扬纪念科。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的审核报批事项,指导开展和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负责人:陈燕,联系电话:0599-8850075。
双拥共建科。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协调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负责人:钱海,联系电话:0599-8850037。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黄红兰,联系电话:0599-885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