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8:57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进行编制,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20221231。本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南平”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请联系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B5-6

邮编:354200

电话:0599—8833892

传真:0599—8829025

电子邮箱:npscjg@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聚焦市场监管领域社会热点和公众关注,持续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保障社会和群众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中国南平”网站、市图书馆、档案馆等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文件73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142批次,5651户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150条,行政处罚信息33条;先后在新闻媒体刊发新闻宣传报道240篇次,在“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8篇;组织开展民意征集3次,网上调查3次,就“提高审批效率 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参加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组织的“领导在线访谈”节目1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互联网申请2件,邮寄申请3件,均已按时限和要求予以答复,未收到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员的制度,严格执行《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落实“三审三签”制度,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武夷品牌”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民生安全、各领域市场监管执法等为重点,及时全面做好政策发布、工作动态、舆情回应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中国南平”门户网站为依托,更新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完善“互动交流知识库”相关内容,在相关栏目累计发布信息142条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持续完善常态化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每季度检查通报,并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同时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员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有效提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少数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熟悉,对公开内容把关审核不够严格。二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形式便民性不足,渠道覆盖面不广,对群众关心的政策解读、公共事务、民生回应等信息公开不足。三是能力素质不强。我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属于一人多岗,且人员变动频繁,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学习领会不够深入,业务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培训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公开、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等意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科室沟通协调,进一步查缺补漏,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三是提高公开质量。立足工作职能,围绕社会关注,持续强化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