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安办、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学校校长(园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学校要将病媒生物防制纳入日常管理,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严格落实大宗食材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靠。针对食堂承包经营的学校,要严格遵循规范的招标流程,全面审查承包方资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于校外供餐的情况,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建立相关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应企业。严格执行 “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 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学校包保干部要提升督导效能。各县(市、区)食安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组织教育、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风险交流会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准入,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供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健康方面技术支持。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交的犯罪线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合力,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深入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 +明厨亮灶”与当地市场监管系统对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学校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校园食品安全矛盾前移、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能够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有效反馈、全程跟踪。鼓励家长委员会等社会各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南平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公安局 南平市卫健委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