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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激发军创企业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激发军创企业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规〔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民营经济是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今后加快发展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是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他们在经营管理、创新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表现。服务好军创企业是退役军人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增绿提质、增强支撑、增进福补、增创特色、增固底板”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全力做好军创企业服务工作。

二、强化服务指导。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摸清退役军人个体经营和军创企业底数,加强与军创企业家的沟通交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惠企政策实效。实施“精准服务工作法”,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的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军创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三、强化创业辅导。充分发挥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和人社局创业导师库作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持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技能。积极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四、强化人才用工保障。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为契机,搭建平台组织军创企业与退役士兵们交流合作、相互了解,为军创企业提供人才保障。联合人社部门举办招聘活动的同时,动员军创企业积极参与招聘,为军创企业提供用工保障。

五、提供金融支持。针对军创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各县(市、区)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推出专属的金融产品(如邮军贷等),为军创企业提供低息、长期、无担保或担保要求较低的贷款,帮助解决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金融机构可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军创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持。通过组织军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活动,促进双方的了解和合作,为军创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附件: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激发军创企业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

 

 

 

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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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激发军创企业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全力支持军创企业做优做强,现提出以下十条具体举措。

一、构建完善政策体系坚持政策引领、先立后破。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修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实施细则(试行)》等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相关政策规定,构建“1+N”政策体系,为军创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二、优化常态创业服务全面实施精准服务工作法,借助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创业模块测试任务契机,进一步摸清全省军创企业底数,建立完善并滚动更新退役军人创业台账;坚持建用结合,积极利用台账分析各地退役军人创业情况、实施针对性创业扶持。继续扩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数量,重点补充军创企业家,定期为初创的军创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积极协调就业创业园地面向退役军人推出优惠政策,努力推动我省退役军人创业促进工作实现精细化指导服务。

三、坚持教育培训赋能创新办好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培训示范班,原则上一年办两期,进一步扩大参训人员,按需邀请宁夏、新疆、西藏等省份部分军创企业家一同参加,着力加强省际交流;进一步扩展培训内容,组织学员到优秀企业参观见学、互动交流,帮助军创企业开拓格局视野、激发创业灵感。

四、建立走访服务机制厅层面,厅领导每半年各对挂钩企业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厅机关干部结合蹲点调研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全省军创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及时收集发展诉求、精准研究对策措施,提升企业发展质效。市县局层面,根据当地情况,建立相应走访服务机制,助推当地军创企业蓬勃发展。

五、搭建政企联络平台由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邀请涉企相关单位一起,每年召集军创企业家举办1-2次创业服务座谈会,听取创业者意见建议,帮助创业者纾难解困;在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军创企业”服务窗口,常态化为军创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排忧解困等服务,切实让军创企业感受到政府支持的温暖。

六、争取更大金融支持积极引入金融力量参与“军创”品牌建设,协调引导金融单位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崇军优惠服务,积极满足军创企业灵活用款需求;开展“金融服务进军创企业”活动,联合建设银行、浙商银行等协作银行,定期主动上门为军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获得更多金融支持。

七、加强用工需求保障结合“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用好报刊杂志、新闻网络等,加大对聘用较多退役军人的军创企业宣传,帮助树立军创企业带动退役军人就业的良好形象,增进退役军人对军创企业思想认同。在省厅常态化招聘、“百企千岗”巡回招聘,以及网络招聘等活动中,优先介绍军创企业、优先推介退役军人,切实提升军创企业招聘成功率。

八、促进优势资源互补积极为军创企业搭建交流平台,选送部分军创企业参加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或成果交流会,主动靠前做好组织培训,助力军创企业“走出去、强起来”。优先吸纳军创企业到各级退役军人关爱协会、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帮助整合资源、互补优势,推动军创企业资金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军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提升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

九、加大军创产品推荐遴选部分优质军创企业产品,积极协调网络平台提供优惠服务,推动军创企业优质产品依法依规进入“直播带货”通道,帮助军创企业推销产品、树立形象;总结参加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交会经验,对接5·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设立军创企业产品展区,组织我省及部分兄弟省份优秀军创企业参展,帮助增强军创产品推广力度。

十、加强宣传工作引领大力弘扬“敢为天下先 爱拼才会赢”的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在做好风险提示的同时,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先锋”报道,加大对创业有为勇立潮头、热忱投身乡村振兴带动致富、默默从事非遗传承、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等创业典型的报道,引导退役军人树立积极的创业观,坚定退役军人的创业信心。

本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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