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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南平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南平市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在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请与南平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599-8882026

传真:0599-8871815

电子邮箱:npsxfj@163.com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7层(邮编:354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平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南平市信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4件,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相关信息,并同步向南平市图书馆、档案馆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方便市民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南平市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南平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审查阅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推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南平市信访局通过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拓展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业务服务工作,开辟业务查询、受理和监督,群众可直接通过南平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设置的链接跳转相关页面表达信访诉求、对信访件进行查询、跟踪和评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南平市信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部门,牵头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与发布。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考核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三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修订公开指南,完善公开程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全面性需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3,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高效便民”为原则,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内容审核、文字把关等工作;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互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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